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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钦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09-08 09:56:54 打印 字号: | |

德钦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德钦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钦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德钦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大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本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2)依法审理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和县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受理当事人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并提起申诉的刑事、行政诉讼案件。

 (3)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4)对法律规定、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5)指导基层法庭工作。

 (6)负责全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

 (7)负责全院财务、专项投资的计划管理及分配。

 (8)负责全院的监察工作。

 (9)管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

  (10)做好本院行政、后勤事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11)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12)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3)承办其它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德钦县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悉心指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省委第三次涉藏工作会议、州委八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及县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深入贯彻上级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高院“落实年”工作要求,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德钦县法院全年共受理案件552件,审执结536件,同比去年分别上升31.74%和33%,执结率97.10%。员额法官人均收案39.43件,同比增加1.34件,上升3.52%,人均结案率97.10%,同比上升0.92个百分点。全年上诉案件12件,无一件发回重审,一审服判息诉率97.76%,在全省131家基层法院中排名第一。受理案件总体呈现“四升”趋势,即“受理案件数上升、结案数上升、人均结案数上升、人均结案率上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钦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钦县人民法院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年末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3人,是法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

退休人员18人。其中:退休返在职6人,正式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德钦县人民法院没有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收入合计1702.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7.26万元,占总收入的87.3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15.61万元,占总收入的12.66%。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减少291.91万元,减少率为8.8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54.71万元,减少率为14.62%,其他收入减少37.21万元,减少率为14.72%,主要原因是:其他法院支出项目经费、在职人员及提前退休人员经费较2019减少。

德钦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支出合计193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8.64万元,占总支出的70.65%;项目支出568.64万元,占总支出的29.3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21.53万元,减少率为1.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9.5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02万元,基本支出减少的原因是:调出人员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智慧法院”建设,项目经费拨入逐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人民法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68.6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52万元,减少率为1.4%,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经费减少所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51.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17.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人民法院机构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8.6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2万元,减少率为0.35%,主要原因是2020年用于"智慧法院"建设的资本性支出减少所致。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案件审判支出194万元,其他法院支出316.69万元,行政运行支出32.9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5万元。审判工作、“智慧法院”建设、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发放、装备采购、人民警察加班补贴发放等各项工作都在有序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2.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90%。与上年对比增加125.96万元,增长率7.99%,主要原因是用于“智慧法院”建设的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485.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22%。主要用于基本支出974.52万元,项目支出510.6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3%。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干警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支出8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2.32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55.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7%。主要用于在职干警基本医疗单位部分36.01万元,在职干警公务员医疗补助19.21万元,其他行政单位医疗0.48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78.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8%。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干警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8万元,支出决算为20.53万元,完成预算的55.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67万元,完成预算的83.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6万元,完成预算的12.8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部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遵循“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4.22万元,下降17.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增减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34万元,上升14.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57万元,下降77.9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缩减公务开支,例行节能减排,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遵循“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67万元,占90.94%;公务接待费支出1.86万元,占9.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6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67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执行、案件审判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审判、执行、调研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钦县人民法院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4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42万元,增长率29.33%,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县完成公车改革,补发了交通补贴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17.32万元,印刷费2.01万元,水费0.93万元,电费2.94万元,邮电费1.72万元,物业管理费1.2万元,差旅费17.76万元,维修(护)费6.60万元,公务接待费1.81万元,被装购置费0.11万元,劳务费2.64万元,委托业务费3.75万元,工会经费9.40万元,福利费4.71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德钦县人民法院资产总额3919.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4.46万元,固定资产3675.2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0.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96.86万元,固定资产增加320.5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增减变动,在建工程减少104.45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无增减变动。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919.69 244.46 3675.23 2550.32 155.94 968.97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7.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23.4%,其中:人员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为49.5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差异较大;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为9.71%,主要原因是我县公车改革纳入公用经费支出。

2、2020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中开支在职人员及离退休经费经费比重为15.44%,主要原因是聘用制书记员等项目经费列为其他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支出。

3、2020年度我院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车辆编制数与实有车辆数相差1辆,是由于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人民法院公车改革后,有1辆公务用车划转给德钦县机关事务局,但是当年并未收到相关的划转文件,因此导致资产管理系统中无法处置该笔资产,为了保证2020年度决算报表与2020年度资产年报的一致性,故将此车辆统入在编实有车辆中。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二、人员经费支出:是指为了开展专业活动的需要、用于个人方面的开支。

三、公务经费支出:是指为了完成事业活动,用于公共服务方面的开支。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责任编辑:白东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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