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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巧用调解平台,云上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2-08-13 10:58:53 打印 字号: | |


 

近日,德钦县人民法院速裁团队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云上法庭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案情简介

侯某某向蜂某某购买了一辆装载机,双方约定好价格后,侯某某向蜂某某出具了欠条。但装载机运至工地后出现了一些问题并由侯某某进行了维修,侯某某便要求蜂某某扣除修理费,但蜂某某认为修理并非其造成,故不愿减少装载机款进而引发纠纷。

由于双方当事人均非本地人,但是合同履行地在德钦,故为了方便当事人,承办法官决定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云上调解,减少当事人的诉累。调解过程中速裁法官站在公正的立场上,认真听取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结合提交的证据,查明案件事实,有针对性的双方当事人讲解相关的政策、法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就货款的金额及支付方式自愿达成了协议,并申请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

法官寄

作为成年人,在购买任何商品的时候,都要认真的检查货物的状况,对于自行签订的欠条、合同等具有意思表示的文书时更要谨慎,否则可能要承担不利后果;购买商品后支付相应价款是购买人应尽的义务,应当及时支付,否则也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应用,不仅方便了当事人,也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只要当事人会使用微信小程序“多元解纷”,就可以在任何地方参与案件调解,建议当事人在同意案件调解的同时能够积极使用该小程序参与调解。

法条链接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六百二十六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

第六百二十八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

 


 
责任编辑:拉茸卓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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