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人民法院“和谐梅里•三江巡回审判团队”执行法官秉持司法为民、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的司法理念,立足工作职能,积极践行为民办实事的初心,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震慑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行为。
近日,在执行干警的多次努力下,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被执行人此某将其占有的不动产返还给申请执行人拥某,执行中邀请人大代表、基层组织代表到场监督此次执行活动。
案情回顾
拥某诉此某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经德钦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此某将占有的不动产返还给拥某,判决生效后,此某未主动履行义务,拥某依法向德钦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动态
执行立案后,德钦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此某发出执行通知书,经过现场调查,涉案不动产由此某占有并使用,执行干警基于依法执行、善意执行和文明执行相结合的方式,要求被执行人此某积极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经过执行干警前期与当事人多次沟通,依照有理、有据、有节的原则对被执行人进行法律释明,告知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要求其配合法院执行,被执行人此某也认识到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当即表示会配合法院执行,在限期内将其占有的不动产返还给申请人拥某。
最终,在执行干警对双方当事人的耐心劝导下,双方情绪均得以平稳、现场气氛趋于缓和,拥某与执行干警一同查看了房屋的架构现状,认可房屋主体结构完整且符合交付条件,同意并予以接收,执行干警随即将房屋钥匙交付申请执行人拥某,至此,案件得以现场顺利执行完毕。
德钦县人民法院“和谐梅里•三江巡回审判团队”执行法官用实际行动践行为民办实事的初心和使命,在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之间重新架构合作共识的桥梁,紧贴民生实事、聚力群众期盼,跑腿上门延伸诉讼服务,着力做细做实德钦县人民法院“和谐梅里”诉讼服务品牌,在执行中充分彰显司法的力度和温度,用执行力量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法官寄语
涉不动产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或法院拍卖房产成交后,被执行人、实际占有人拒不配合执行的,法院有权依法将占有人及屋内物品强制搬出,如有暴力阻碍的,将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