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钦县人民法院“和谐梅里·格桑梅朵调解工作室”联合挂包乡镇法官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原告李某承建被告提某在德钦县燕门乡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完工后提某共向李某某支付了工程款60万元,剩余7万元未付,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提某支付剩余工程款。
经庭前电话沟通调解,被告提某辩称李某施工的房屋质量存在问题,要求李某支付返工需要的工程款,双方争议较大,未在庭前达成一致协议。
为缓和双方矛盾纠纷,充分发挥法官挂包乡镇的作用,德钦县人民法院积极组织挂包法官参与庭审,针对当事人法律意识较为薄弱,法官从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入手,阐明举证责任并告知了证据不足可能导致的诉讼风险,释法明理,疏导当事人情绪。
经过调解,当事人的情绪得到缓和,最终双方当庭达成一致协议,扣除房屋返工需要的费用,被告提某当庭向原告李某支付了工程款1.5万元。
在乡镇搬迁过程中存在很多类似案件,德钦县人民法院积极发挥法官挂包乡镇的作用,做到源头治理与诉讼参与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强挂包法官参与诉源治理工作,扎实推进德钦县人民法院“和谐梅里”诉讼服务品牌打造,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解纷需求切实将司法办案成效转化成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实践。
图文:只玛永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