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德钦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钦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德钦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成立于1957年9月,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本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2)依法审理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和县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受理当事人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并提起申诉的刑事、行政诉讼案件。
(3)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4)对法律规定、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5)指导基层法庭工作。
(6)负责全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
(7)负责全院财务、专项投资的计划管理及分配。
(8)负责全院的监察工作。
(9)管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
(10)做好本院行政、后勤事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10)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12)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3)承办其它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德钦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委决策部署,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狠抓全年各项任务落实,团结拼搏,砥砺奋进,政治建院坚定有力、服务大局积极有为、审判质效稳步提高、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及党史学习教育推进有力,围绕年初党组提出的“1124”工作思路,突出诉源治理,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高素质审判队伍建设,为民办实事举措不断完善、队伍建设全面加强,以高质量司法来服务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稳中有进。
2021年德钦县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76件(其中旧存16件),审执结553件,同比分别上升4.35%和3.17%,综合结案率为96.01%。其中诉讼案件366件,审结357件,结案率为97.54%;执行案件210件,执结196件,结案率为93.33%。
严厉惩戒刑事犯罪活动2021年共受理刑事案件48件(包含旧存1件)同比增加11件;已全部审结,结案率为100%,同比上升2.77个百分点;从案件类型看以危险驾驶罪(14件)占比29.17%、盗窃罪(13件)占比27.08%居多。
德钦县人民法院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通过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活动,让腐败分子无处藏身,违法所得无处隐匿;严惩盗伐林木犯罪,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依法审理危险驾驶类案件,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等危险驾驶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及出行安全;首次审理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助力网络安全,有力震慑电信网络犯罪。
稳妥审理民商事案件2021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310件(包含旧存7件),审结301件,结案率为97.10%,民事案件结案率与2020年同比下降0.63%,从案件类型看合同纠纷类案件143件,占比45.69%;离婚纠纷54件,占比17.25%居多。有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突出“调解优先”,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合法自愿原则,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切实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的全过程,2021年调解结案149件,撤诉47件,调撤结案占民事案件结案数的64.47%,对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坚持不愿调解及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及时裁判。
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职能2021年共受理执行案件210件(其中旧存8件),同比上升2.43%;执结196件;结案率为93.33%。
首次对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实行司法拘留1件1人次;参与全国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发放执行案款27.25万元,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落实“一案一账户”案款管理相关要求,严格规范执行行为,规范案款管理、被执行人财产处置、完善诉讼费台账、规范卷宗整理。
依法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及其他类案件2021年,德钦县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5件,已经全部审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今年开展司法救助1件1人,共1.26万元;受理财产保全案件2件,现已结案。
积极探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制建设充分运用“云南移动微法院”等电子诉讼平台,接收网上立案申请56件,收案47件,退回9件,开庭27件;网上调解申请17件,调解17件。
以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在县委及政法委的领导下,与县司法局联合开展“法官定点挂包乡镇、入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民办实事活动,选派8名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法官,定点挂包联系各乡镇,与乡镇党委政府、司法所一起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巡回审判等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打通司法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助力乡村振兴;通过诉调对接、诉前导诉、司法确认等途径,提高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效力和权威性。
2021年加大诉前矛盾纠纷化解,诉前委派调解案件23件,其中15件当场履行完毕;均未进入诉讼环节,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23件,挂牌成立德钦县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助力构建完善诉源治理机制,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法治德钦、平安德钦的同时,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钦县人民法院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德钦县人民法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钦县人民法院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提前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德钦县人民法院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人民法院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914.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6.90万元,占总收入的85.5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77.37万元,占总收入的14.49%。与上年对比增加244.40万元,增幅为12.42%,主要原因为其他法院支出项目经费和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人民法院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836.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1.69万元,占总支出的70.34%;项目支出544.71万元,占总支出的29.6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减少100.88万元,减幅为5.21%,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其他法院支出项目经费、其他收入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人民法院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91.6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6.95万元,减幅为5.6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69.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2.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5%。部门人均公用经费支出3.5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人民法院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4.71万元。上年对比减少23.93万元,减幅为4.21%,主要原因是:其他法院支出项目经费、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行政运行支出 167.84 万元,案件审判支出204.95 万元,其他法院支出171.92 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人民法院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6.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14%。与上年对比减少66.01万元,减幅为3.88%,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变动、其他法院支出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388.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8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1011.87万元,案件审判204.95万元,其他法院支出171.9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8.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0%。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干警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支出79.51万元,在职干警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57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64.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4%。主要用于在职干警基本医疗单位部分37.84万元,在职干警公务员医疗补助25.83万元,在职干警工伤、生育及失业保险0.78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75.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2%。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干警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人民法院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46.54万元,完成预算的84.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4.86万元,完成预算的81.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8万元,完成预算的3.0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接待费支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削减各部门接待费支出,进一步规范接待审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6.01万元,增长126.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6.20万元,增长140.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9万元,下降9.9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86万元,占96.40%;公务接待费支出1.68万元,占3.6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8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4.95万元,购置车辆1辆。德钦县人民法院更新购置执法执勤用车(囚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9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执行、案件审判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审判、执行、调研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钦县人民法院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9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9万元,增幅为2.97%,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和福利费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23.42万元,印刷费5.12万元,水费0.48万元,电费5.24万元,邮电费1.06万元,物业管理费1.73万元,差旅费5.03万元,维修(护)费0.12万元,公务接待费1.68万元,被装购置费0.53万元,委托业务费4.51万元,工会经费9.88万元,福利费9.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7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德钦县人民法院部门资产总额4003.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9.12万元,固定资产3783.9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3.4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8.7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26.0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003.11 | 219.12 | 3783.99 | 2550.32 | 163.59 | 1070.08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6.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6.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德钦县人民法院为二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0)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由一级预算单位(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统一公开。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7)。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人员经费支出:是指为了开展专业活动的需要、用于个人方面的开支。
公务经费支出:是指为了完成事业活动,用于公共服务方面的开支。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德钦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项目绩效表(表12 - 1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