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钦县人民法院“和谐梅里•双语三心法庭”法官利用午间休息时间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次某与鲁某于2007年相识自由恋爱,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就进行同居生活,同居期间生育一子,于2011年领取结婚证。
2023年,次某向拖顶派出法庭起诉要求与鲁某解除婚姻关系,次某表示被告鲁某饮酒后对自己多次实施家暴,使次某的身心受到了影响,无法继续与鲁某共同生活。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充分对双方意图和目前的生活状况进行了了解,在原告表示无法和好,坚决要求离婚的情况下,遂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认真听取双方意见,提出调解方案,耐心讲解相关法律知识,仔细分析本案的利害关系,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同时,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及营造和谐家庭环境的角度出发,耐心劝说沟通,最终,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
法官寄语
家暴不是“家务事”,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在遭受家庭暴力时,请及时向相关部门寻求帮忙并固定证据,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是报警求助最关键,遭遇家庭暴力,请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报警;二是部门帮助有作用,家暴发生后,可以向村委会、居委会、妇联等部门寻求帮助,相关部门接收求助、投诉都会留存记录,也会组织调解;三是就医记录要保留,遭受家暴后,应当积极前往医院就诊,并保存好就医的病历资料、医疗票据等。
需要注意的是,受害人在医生问诊时,应如实告知受伤的原因,不能因家丑不外扬而瞒报、谎报病情,要将受伤的时间、地点、经过、加害人的姓名详细告知医生,让医生进行完整准确记录,如果伤势严重,还应进行伤残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