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德钦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迪庆州德钦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迪庆州德钦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德钦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成立于1957 年9 月,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本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2、依法审理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和县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受理当事人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并提起申诉的刑事、行政诉讼案件。
3、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4、对法律规定、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5、指导基层法庭工作。
6、负责全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
7、负责全院财务、专项投资的计划管理及分配。
8、负责全院的监察工作。
9、管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
10、做好本院行政、后勤事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11、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12、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3、承办其它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德钦县人民法院扎实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推动“落实巩固年”目标任务落细落实,全年共受理案件570件,同比上升2.7%;审执结553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34%;法官人均收案39.5件,同比上升3.57%;法院干警荣获各级表彰奖励9人次,得到各级部门领导的充分肯定。
1、紧抓主责主业,履行法定职能恪守公正
民生所安,法之所系。2022年,我们聚焦执法办案、履行职责使命,依法保障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德钦、法治德钦贡献力量。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守护平安德钦。受理刑事案件58件,审结53件,判处罪犯62人,判处罚金64.4万元;全面落实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已结刑事案件全部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审理;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案件4件4人,助力网络安全;严惩腐败犯罪,审结行贿、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法检“两长”同堂履职审理王某某受贿罪一案,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严惩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盗窃罪案件9件11人,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等案件21件21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审结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盗伐林木罪等案件8件15人,完成被告人余某某等5人盗伐林木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理,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审理其他刑事案件9件9人,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部署有序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特殊群体服务管理、命案防控三年攻坚、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社会治安明显改善,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
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助力法治德钦。受理民商事案件339件,审结329件;妥善审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婚姻家庭、债务、合同等纠纷,突出“调解优先”着力化解矛盾纠纷,调撤结案207件,调撤率为62.92%;秉承“柔情司法、调判促和”的家事审判理念,审结家事案件60件,有效化解家庭矛盾纠纷;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理合同类案件215件,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依法制裁恶意欠薪行为,审理劳动纠纷类案件7件,有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审理其他民商事案件47件,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深入推进突出矛盾风险排查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制定婚姻家庭类案件风险防控指引,明确风险预防措施,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防控矛盾激化,确保婚姻家事纠纷平和化解。
持续深化执行攻坚,服务诚信德钦。受理执行案件173件,执结171件,执结率98.84%,执行到位金额2432.52万元;执行质效排名在全省基层法院中名列前茅;“3+1”核心指标全面达标并高位运行,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99.15%,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和执行信访办结率均为100%,网络司法拍卖5件,累计成交金额148.87万元;不断巩固和提升“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健全执行联动机制,用足用好司法惩戒措施,累计限制高消费10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然人13人次、法人及其他组织1人次,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体系;发布德钦县人民法院首份执行悬赏公告,督促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促进诚信社会体系建设;完善“一案一账户”执行案款管理,加大对财产查控、处置等环节的监管,确保执行案款的流转和发放透明高效,勠力攻坚,保护胜诉权益。
2、紧盯诉讼服务,厚植司法保障为民情怀
民生所盼,法之必行。2022年,我们按照中华传统文化崇尚以和为贵,重视人际和善、邻里和谐、家庭和睦的理念,在提供“和谐梅里”诉讼服务中彰显人民至上。
深入指导纠纷调处、提供法律服务、进行普法宣传、就地巡回审判、参与综合治理、加强服务联动等基层治理工作巡回诉讼服务59件次,完善巡回审判机制,把“法庭”搬到农村,巡回办案40件,巡回普法14场次,院长巡回接访3场次,跑腿上门将诉讼服务送到德钦的各个村寨。
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解纷,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低成本、多样化的解纷渠道,“和谐梅里•格桑梅朵调解工作室”共调解案件145件,调解成功141件,当事人主动履行31件25.31万元,有效缓解诉讼压力,推进工作机制创新,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拖顶派出法庭通过成立“OK巴桑调解工作室”,特邀调解员OK巴桑参与案件调解8件,依法及时妥善化解矛盾;同四川省得荣县人民法院瓦卡法庭开展跨省法庭司法协作,围绕诉讼服务、法治宣讲等方面开展活动6次,共同守护沿江群众;开展午间法庭、周末法庭、假日法庭,提供全年365天不打烊诉讼服务;巡回服务上门,减少群众诉累,多措并举打造干警贴心、群众暖心、党和人民放心的三心特色人民法庭。
“一站式”诉讼服务再升级。加强“法院+”诉调对接,将各职能部门、行业部门、基层社会治理力量纳入诉源治理机制中,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与德钦县总工会等多家单位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邀请9个调解组织、22名调解员成为法院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与县司法局成立诉前委派调解中心,提供“菜单式”解纷服务,共同化解矛盾纠纷,诉前调解案件141件,占民事结案数的42.86%;组建立案速裁团队,实现用20%的法官审理65%以上的简单民商事案件,速裁快审团队全年办理案件247件,占民事收案总数的72.86%;深度释放信息化集约集成效能,全年网上立案140件、跨域协作20件、跨域立案30件、网上司法确认8件、电子送达146件342人次;诉讼服务平台质效评估得分持续稳居全省前列,荣获全省法院“一站式”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表彰。
多渠道诉源治理显成效。创新“绝对无讼”和“相对无讼”理念及激励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开展无诉讼乡村创建活动,切实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2022年德钦县共有5个村无诉讼案件,被评为无诉讼乡村。
3、紧贴中心工作,护航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民生所需,法之所向。2022年,我们始终紧紧围绕县委工作中心,以主动作为保障德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坚持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迅速响应疫情防控部署要求,闻令而动,主动担当作为,投身物资发放、隔离人员管理、转运等工作,共抽调干警75批次316人次,出动警车70余次;依法保障疫情期间当事人诉讼权利,发布线上诉讼指南,指导双方当事人进行线上诉讼102件,实现在线庭审常态化。
务实推进乡村振兴。履行“挂包帮”单位职责,扎实做好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选派2名党员干警脱岗帮扶挂联村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工作,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定点帮扶工作,调研产业发展、召开乡村振兴座谈会2次;投入帮扶资金5万元;“以买代帮”、干警“带货”,累计消费滞销农特产品金额4.47万元。
深化“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切实以办实事的成效凝聚民心,全年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242件次;认真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关注弱势群体,为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44万元,确保在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环节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经省高院党组研究审核后向最高法推报,德钦县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
加强普法宣传工作。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要求,以“百场培训、千场普法”活动为契机,加强以案释法、精准普法,通过法治讲座、巡回审判、命案防控宣讲等方式让法律走入基层,全年开展普法宣传14场次,受众4000余人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普法宣传工作,持续推进法治宣传向基层延伸、到村寨落脚、往乡土扎根。
微信公众号编辑发布简报175篇,转发其他微信公众号消息319条,浏览量约为9.8万次,抖音号、视频号发布视频各19个,浏览量约为19.84万次,其中1条信息被中央级媒体采用,6条信息被省级媒体采用。
4、紧沿正确方向,强化政治引领固本强基
民生所望,法之必新。2022年,我们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提高队伍政治素质和自我革命能力。
深入开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多种方式掀起迎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坚持在学习上入心入脑,在行动上不折不扣,在工作上见行见效,深入落实“五个第一”机制。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紧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排查整治的顽瘴痼疾。
建立审执工作月调度机制,专业法官会议、审判质效分析会、法官业务培训会每月召开,“三会合一”精准发力促审执质效提升;坚持文化引领,高度重视法院人才队伍梯队建设,落实法官员额退出机制。
5、紧跟工作改进,自觉接受监督树立公信
民生所呼,法有所应。2022年,我们自觉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沟通,应省高院邀请,部分在滇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共计57人到德钦县人民法院视察工作,邀请县级代表委员参与实地考察、座谈交流、见证执行等活动5场次;积极配合县检察院法律监督,主动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及时回复检察建议10份;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49件63人次;推进阳光司法,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1758份,上网公开裁判文书306份,庭审直播81场,累计观看8.31万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及1个派出法庭。包括:政治部、综合办公室、立案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拖顶法庭。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迪庆州德钦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州德钦县人民法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人民法院没有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德钦县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9,253,616.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97,155.26元,占总收入的89.3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56,461.20元,占总收入的10.6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0,960.20元,增长0.5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28,128.40元,增长5.0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717,168.20元,下降25.86%。主要原因是德钦县财政局拨入地方保障经费减少,导致其他收入减少;智慧法院建设项目经费减少导致项目经费减少;2022年社保缴纳基数提高,人员经费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德钦县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9,184,020.84元。其中:基本支出14,423,639.86元,占总支出的75.19%;项目支出4,760,380.98元,占总支出的24.8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20,021.82元,增长4.4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06,775.25元,增长11.67%;项目支出减少686,753.43元,下降12.6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智慧法院建设项目经费减少;2022年社保缴纳基数提高,人员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德钦县人民法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423,639.8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199,128.34元,占基本支出的91.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24,511.52元,占基本支出的8.49%。部门人均公用经费支出32,223.9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德钦县人民法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60,380.9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行政运行157,332.22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700.00元,主要用于司法救助;案件审判支出1,890,144.00元,主要用于法院系统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其他法院支出2,707,204.76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业务经费、大中型维修改造及聘用制书记员等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德钦县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97,155.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64%。与上年相比增加828,128.40元,增长5.06%,主要原因是2022年社保缴纳基数提高,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4,827,357.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22%。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保障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9,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支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52,252.1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46,129.96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704,440.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0%。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835,757.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6%。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3,600.00元,支出决算为176,42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6,05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8.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379.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1.5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37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德钦县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3,600.00元,支出决算为176,42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6,0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37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4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接待费支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削减各部门接待费支出,进一步规范接待审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88,983.10元,下降62.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49,5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3,092.10元,下降21.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609.00元,增长21.5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的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执行、案件审判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与各单位之间、上下级法院业务系统之间开展交流考察调研等工作,以及办案过程中勘查现场、汇报案件、异地开庭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州德钦县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7,014.00元,比上年减少112,715.55元,下降9.3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条例,压减公用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两级法院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迪庆州德钦县人民法院部门资产总额40,842,578.05元,其中,流动资产2,305,990.13元,固定资产38,536,587.9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01,011.8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96,713.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1,0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1,0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1,04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