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动态】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实用管用”新型警务保障能力训练
考核督查组到德钦县人民法院
调研指导工作
为贯彻落实全国法院第四次司法警察工作会议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应杰关于开展“实用管用”警务技能训练的相关要求,2023年11月29日,省高院司法警察总队政委吴映杉带领第二考核组在迪庆中院司法警察支队支队长李树坤的陪同下到德钦县人民法院调研指导警务安全工作。
省高院考核督查组一行先后到德钦县人民法院安检区、司法警察训练馆、六专四室建设、司法警察警务指挥中心实地查看,深入了解基层人民法院警务安全零事故创建、实战化训练、“实用管用”新型警务技能训练、执法规范化、警力配备等情况,详细查看相关文件、图片、视频等工作台账资料。
并对安全检查、单警装备使用、暴力抗法攻击司法工作人员警情模拟处置进行现场考核。
吴映杉同志对德钦县人民法院警务安全工作开展给予高度评价。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站好岗,守好门,筑牢人民法院安全屏障。严把安检入口关,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法院“警务安全”各项工作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绷紧安全这根弦不放松;高度重视安保工作,克服麻痹大意侥幸心理,严格落实“逢进必检、应检尽检、严检细检”安检规定,优化警力资源配置;文明规范执法,让来访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
二是抓重点,固根基,守牢警务安全零事故底线。强化法院机关重点部门的安全措施,加大对立案庭执行局等重点业务部门巡逻力度,提高见警率;严格执行司法警察警务保障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日常考勤,严肃警容风纪,紧扣工作主线不放松,加强执法规范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警察履职能力。
三是防风险,强训练,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加强各类安全风险研判,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中凸显司法担当,坚持外松内紧原则,做好来访人员风险研判,严防各类警务安全事故发生;坚决守住“警务安全零事故”底线,持续推进“六专四室”建设,常态化开展“实用管用”新型警务保障训练,不断提高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确保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安全、保证法律实施、维护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