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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在行动】(4)法官提醒:校外培训缴费需谨慎~~~
作者:立案庭(日青边宗)  发布时间:2024-04-07 10:48:24 打印 字号: | |


近日,德钦县人民法院“和谐梅里·格桑梅朵调解工作室”成功诉前化解了6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被告当场履行了给付义务 ,这场拖了近3年的纠纷终于得以圆满解决,原告当场撤诉。

案情回顾

2021年被告追某开设儿童舞蹈培训班,告知家长可以参加1至3级舞蹈考级,并收取了原告兰某等6近万元的考级费及培训费,被告收款后未开设培训班亦未组织考级,原告多次与被告沟通协商退费事宜被告一直推脱后原告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查看卷宗材料发现,本案事实清楚,争议金额不大,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进行了诉前调解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解下,被告通过微信履行了退款义务,该案得以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法官提醒日常参加各类培训时,一定要谨慎选择培训机构报名前应仔细查阅机构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人员执业证书等资质证明,在较大金额的支付之前,尽可能先协商短期付费体验不要盲目听从销售人员的优惠推销,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过长的培训费用,以免培训机构倒闭或者卷钱跑路,造成经济损失,同时要注意留存支付凭证、发票等证据以便维权。


 
来源:立案庭
责任编辑:白东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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