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容情,法亦有情,柔性执行,彰显温情。近日,德钦县人民法院拖顶派出法庭通过情理法相融的执行举措,顺利执结一起被执行人“涉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解决了困扰被执行人多年的“心病” ,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几年前,借款人因交通事故意外去世,留下金融借款债务给年迈的老人和年幼的女儿,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已80余岁,身体状况不好,小孩也没有经济来源,唯一可供执行的便是借款人的遗产房屋,若强制执行,老人和小孩今后的生活难以保障,为了实质性化解纠纷,执行员多方走访调查,及时与老人的亲戚朋友以及村委会沟通,最终,在亲戚、朋友的帮助下,老人还清了该笔债务。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在这起涉“老”执行案件中,执行法官审慎使用强制措施,即让权利人的利益得以实现,又避免了老人因强制执行带来的生活困扰,接下来,“和谐梅里·双语三心法庭”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好能动司法工作,以法庭力量守护好“最美夕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