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钦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快执快结,从立案至结案仅用时7天圆满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及时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2024年1月,格某与李某签订吊车租赁合同,格某将其所有的吊车租给李某使用,由李某支付租赁费;但李某在使用过程中,致使吊车受损,双方对损失的赔偿无法达成一致,诉至法院;该案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但法律文书生效后,李某仍不履行,格某遂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仔细翻阅卷宗材料了解相关情况,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责令其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脱;对此,承办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账户,但账户存款不足以清偿。
因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为其偿还贷款账户,账户冻结后,被执行人找到法院请求解封;法官再次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讲清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同时考虑到该账户涉及被执行人偿还贷款,冻结后可能影响其征信,于是提出给被执行人2天时间筹措资金;被执行人对法院的宽限表示感谢,并如期履行,执行局立即解封了账户,案件得以妥善执结。
一直以来,执行局坚持高效文明善意执行理念,充分运用线下线上查控手段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同时在依法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努力减少对被执行人的影响,收到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