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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在行动】(11)驻院特邀调解员显身手让纠纷化解在诉前
作者:立案庭  发布时间:2024-06-04 11:13:20 打印 字号: | |


近日,德钦县人民法院驻院特邀调解员此里吾堆充分发挥调解员优势,成功在诉前调解起民事纠纷案件,其中1个案件达成调解协议,2名案件当事人当场履行助力“案结事了人和”,提高诉前解纷效率。

案情回顾一:某向所承包的工地供应砂石料,但丁某未按约支付货款,尼某诉至法院,德钦县人民法院接到案件后,委派特邀调解员此里吾堆开展调解工作经过调解员此里吾堆多次通过线上、线下与双方进行沟通、释法明理,引导分期履行促和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签订了调解协议

案情回顾二:斯某、次某通过APP向上海某公司申请贷款,但未按约定还款,上海某公司诉至德钦县人民法院法院收到案件后,委派特邀调解员此里吾堆对该案展开调解经过多次电话沟通,次某均同意偿还欠款,特邀调解员及时联系上海某公司,在征得对方同意后要求其提供还款账号,斯某、次某于调解当日向上海公司支付全部欠款上海某公司申请撤诉,案件化解在诉前。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延伸诉源治理触角、提升诉源治理实效,德钦县人民法院秉持实质化解纠纷理念,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把非诉解纷力量“请进来”,矛盾纠纷“分出去”,积极邀请特邀调解员驻院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促进矛盾纠纷快速、实质化解,极大缩短纠纷化解时间,减轻当事人诉累和诉讼成本,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来源:立案庭
责任编辑:白东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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