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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在行动】(23)债务人长期失联,法院发出协助调查通知书后调解结案
作者:立案庭  发布时间:2024-09-05 09:06:49 打印 字号: | |


近日,德钦县人民法院“和谐梅里•格桑梅朵调解工作室”成功解了一起装修装饰合同纠纷案件,本案中被告长期“失联”,为切实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法官灵活办案,向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发出《德钦县人民法院协助调查通知书》后终于找到被告,案件得以顺利调解

案情回顾

2021年7月原、被告经协商约定由原告为被告的酒店进行装修,原告装修工程结束后,双方经结算,被告尚欠原告工程款30000.00元未付清,并出具欠条一份,承诺于2021年8月10日前付清,随后被告支付了17000.00元,仍欠13000.00元的工程款未付,原告起诉至法院。

立案庭工作人员通过邮寄立案材料到被告住所地、委托被告住所地法院送达、电子送达等多种方式均未果,这让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为让案件顺利进行,法官通过全国法院统一送达平台,向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发出协助调查通知书,并在以上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成功联系上被告;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通过“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该案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

法官提醒

送达是诉讼活动中的重要程序,文书能否顺利送达不仅关系到案件的正常审理与执行,还关系到涉诉当事人诉讼权益的实现在诉讼过程中,拒接电话、躲藏逃匿、拒收传票等行为并不能阻碍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法院在进行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有效送达方式后,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包含公告送达)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经法院审理后可以作出缺席审判所以,不配合法院的送达不仅不能“躲避”案件审判,反而会失去诉讼过程中的答辩、举证、质证和辩论的权利,还有可能会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来源:立案庭
责任编辑:白东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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